包头市殡葬管理条例/第三章 丧事活动和殡葬服务业管理第十三条已废止死者继承人为丧事承办人,死者没有继承人的,由其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临终居住地的嘎查村(居)民委员会为丧事承办人。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18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