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归侨、侨眷在继承或者接受境外亲友的遗产、遗赠或者赠与以及处分境外财产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24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