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有线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市、县(市)、贾汪区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予以办理,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处理措施。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