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