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供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节约用水管理第二十二条已废止节水管理部门应当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市区节水规划,按职责权限审批、下达用水计划指标和节水计划指标,考核用水计划和节水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指导市区节约用水工作。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