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市区供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章 供水管理第十四条已废止公共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单位,应定期检查、维修供水设施,保障安全运行。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