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修改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由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纳入区域卫生计生规划,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