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三十八条已修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的特点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中有关的临床服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登记。禁止个体医疗机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3月29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