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产业、税收、金融、人才、政府采购等政策,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持续稳定增长。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