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修改

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加速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和产品的市场竟争能力。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企业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加速折旧。

企业开发生产国家级、省级新产品或者发明专利产品,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