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的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加速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和产品的市场竟争能力。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税前列支并加计扣除;企业用于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仪器、设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加速折旧。企业开发生产国家级、省级新产品或者发明专利产品,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