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专利,并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促进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