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第四十一条已修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装置应当装配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度危险和大型生产装置应当装配紧急停车系统,并按照标准设置、使用和定期检测校验,不得擅自摘除。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装置应当装配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并按照标准设置、使用和定期检测校验,不得擅自摘除。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