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单位应当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制定试生产方案;在试生产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试生产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对试生产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过程进行技术指导。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