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二节 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单位特别规定第三十九条已修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点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