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工程施工现场没有设置围挡、警示标志和临时环境卫生设施,建筑、拆迁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路面不作必要覆盖,未设置冲洗设备,对进出的车辆未进行清洗,带泥行驶,污染路面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