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应当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内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再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废品收购站的监督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按照市容管理要求,加强经营场所管理。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