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劳动监察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予以制止、处罚,并责令改正。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23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