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九条已废止各地区、有关部门、单位应当将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和城市建设、社区建设紧密结合,把重点单位、要害部位、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的社会治安防范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与建设工程综合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6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