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第十七条已废止在钢铁大街广场东道至白云路路段和阿尔丁广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除经主管机关许可外,还应当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