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五章 种子经营第二十七条有效因使用种子发生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9月24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