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第三章 品种选育与审定第十一条有效农作物品种审定小组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其成员应当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相应职务。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2年9月24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