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已废止

发展旅游业应当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突出地方特色,发挥本市旅游资源优势,营造文明、有序、整洁、优美的旅游环境。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