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统一安排的视察活动中,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或者由他委托的负责人员应当听取代表的意见,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当地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应当做好联系安排工作。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