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 优待与奖励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本章规定的奖励费、奖励扶助金、特别扶助金,国家规定的标准高于本省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4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