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水土保持,防治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自治县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征收的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并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照顾。地方法规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