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加强水土保持,防治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和地质灾害。

自治县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征收的水资源费专项用于水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并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照顾。

Local Regulations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