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第五条有效在本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依法向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不需申请的除外。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