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第十五条有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组织或者参加违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责、义务的集会、游行、示威。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