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中,与国有、集体经济和其他类型经济享有平等地位,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