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发展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发展与保护第十四条已废止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专业人员技术职称的评定与国有、集体企业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同等对待。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