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五章 测绘成果第二十九条未知(-1)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可以委托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汇交和目录编制。市、县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按年度逐级上报,由省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编制全省测绘成果目录,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