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