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投资条例/第二章 农业投资的来源第八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农业发展基金按照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比例足额提取,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农业发展基金的提取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