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Repeal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农业发展基金。

农业发展基金按照规定的资金来源渠道和比例足额提取,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农业发展基金的提取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