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六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拒绝、阻挠供水单位抢修作业的,由供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