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供水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供水单位对其负责维修养护的供水设施发生事故未进行抢修的,由供水主管部门责令立即进行抢修,并可以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