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废止

在收集、整理、研究、保护、提供利用档案和捐赠珍贵档案等方面成绩显著以及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