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第一条已修改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保证本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