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选举工作依法进行。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