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投票结束后,投票站的票箱应当加封,并由该投票站的监票人将票箱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公开开封检票。

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应当核对选票,公开唱票和计票。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