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盐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保持合理库存的,由盐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造成食盐脱销的,由盐业管理机构处以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食盐批发许可证。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