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修改

伐区调查设计、木材检验人员调查设计、木材检验精度未达到国家和省定标准,造成森林资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予以赔偿;所在单位可以向直接责任人员追偿。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