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四章 受援人和法律援助人员的权利、义务第三十条已修改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履行以下义务:(一)如实陈述法律援助事项的事实及相关情况,提供有关证据材料;(二)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法律援助事项的事实;(三)经济状况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时,如实告知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机构。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