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法律援助的范围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民事案件当事人依据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决定申请法律援助,符合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直接做出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民事案件当事人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法律援助的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的,人民法院不再审查其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直接做出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