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修改

公民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