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法律援助的范围第十二条已修改公民因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农民工因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再审查其经济状况。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