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可以适当扩大受援人的范围。

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