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二章 畜禽定点屠宰的许可及条件第八条已废止市商务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畜禽屠宰定点布局、定点数量和已经取得定点资格的企业名称及数量等情况。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