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畜禽屠宰管理,保证畜禽产品质量,防止疫病传播,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8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