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三十二条有效机动车不得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在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行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