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第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非机动车号牌、行驶证;不得使用其他非机动车的号牌、行驶证。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